自我给予
“给予意味着获得”这一原则也会在人际关系的其他领域显现出来。老师也会从学生那里学习,艺术家会受到观众的启发,精神分析师也会通过患者维持自己的心理健康——前提是他们没有把彼此当作对象,而是在真诚而富有生命力的关系中相遇。
几乎不必特别强调:把爱理解为一种自我给予的行为时,爱的能力取决于一个人的发展水平与人格结构。这种能力需要一种生产性的取向。在这种取向中,人能够逐渐超越对自恋式自我欣赏的依赖、利用他人的欲望以及囤积的冲动,并形成对自身人性力量的信任,以及依靠这些力量追求目标的勇气。如果缺少这些品质,一个人就会害怕把自己给予出去——也就会害怕去爱。
类别:关于关系的思考
FAQ
文章主题问答
01埃里希·弗洛姆所说的爱情中的“自我给予”是什么?
它是主动分享关注、知识、关怀和真实在场的能力,同时不把对方变成对象。在富有成效的关系中,给予者也会在接触本身中发生变化并有所获得。
02自我给予与自我牺牲或抹去自己有什么不同?
在弗洛姆那里,它建立在内在力量、自由和生产性取向之上,而不是摧毁个人边界。剥削、依赖和囤积与成熟的自我给予相矛盾。
03人为什么可能害怕给予自己?
按照文中引用的观点,这种恐惧与缺乏对自身人性力量的信任有关。没有内在支撑时,开放可能被体验为损失或威胁,而非富有成效的交换。
